基层普法要让群众听得进用得上
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今年2月份以来,迪庆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州千余名政法干警包村、联户、到人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全州组建27支专项普法工作队、197支普法分队、4支志愿普法队伍深入村(社区)、雪山、牧场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打通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普法行动的最终目的是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从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因此,普法工作要有声势见行动,更要接地气、润人心,让群众听得进、用得上。
基层普法不能停留于读条文、念书本,要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要采取以案释法、法理结合、事理结合的办法来宣传法律、阐释法理,把法理落在具体的事情上,在具体的事情中体现法理。要统筹运用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为农民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要加大优质普法产品创作供给,以普法短视频、普法小课程、普法小品等为载体,努力创作具有乡村文化特色的法治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浸润度和穿透力。
基层普法要避免“走过场、凑热闹”心理,宣传活动既要喜闻乐见也要注重宣传效果。在开展普法宣传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娱乐轻实效”的情况,从数量上看成绩乐观,但普法效果好不好?群众有没有收获?无从保障。普法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要坚持效果导向,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田间地头、上门服务,实现随时随地普法。要转变思维,创新方式,改变单向型、输出型普法,以问答、交流等服务型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效果。
基层普法要深入调查研究,围绕群众需求开展服务,普及群众真正用得上的法。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以依法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工作导向,深入村组了解乡村发展、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针对实际情况结合法律途径提出解决方案,紧密联系农村日常生产生活,根据群众学法用法之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对新出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让群众在处理酒驾醉驾、电信诈骗、土地纠纷、邻里关系、家庭婚恋等农村多发问题中第一时间想到法律途径。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只要不断深入推进基层普法工作,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将成为全民的行动自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基础将更加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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