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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黑颈鹤之乡”隆宝滩列入国际重要湿地

发布时间:2023-06-02 15:15:00来源: 新华网

  6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授予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隆宝滩国际重要湿地证书,隆宝滩成为继青海湖鸟岛、果洛藏族自治州扎陵湖、鄂陵湖国际重要湿地之后的第4处国际重要湿地。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玉树市隆宝镇境内拍摄的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色(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范培珅 摄

  隆宝滩湿地平均海拔4200米,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中国珍稀鸟类黑颈鹤理想栖息繁殖地,被誉为“黑颈鹤之乡”。长期以来,青海省扎实推进隆宝滩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湿地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全面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鸟类种群数量由保护区成立前的12目20科30种增加到目前的17目39科135种,黑颈鹤数量由22只增加到最多时的216只,斑头雁也从原来的几百只增加到1万余只。栖息有黑颈鹤、遗鸥、黑鹳、胡兀鹫和金雕5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1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两只黑颈鹤在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活动。新华社记者 韩方方 摄

  2022年初,青海省积极申请隆宝滩为国际重要湿地,今年2月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的2023年世界湿地日中国主宣传会场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布我国新增18处国际重要湿地,青海玉树隆宝滩湿地位列其中,履约面积达0.95万公顷。

  青海省湿地面积为712.39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加强推进青海省湿地保护工作十分重要。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一级巡视员王恩光介绍,目前,青海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对全省湿地资源实行了严控、督查、规范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出台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及时编制了《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占用湿地办理程序,明确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适用对象。

  记者还了解到,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会签《关于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健全湿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协作机制,凝聚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合力,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湿地保护工作。

(责编: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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