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新闻 > 原创

西藏疫情防控:《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出台

发布时间:2022-10-02 13:28: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10月1日,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副秘书长旦增伦珠介绍,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扛起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责任,因地制宜挖掘自身潜力,集中力量以最快速度制定最实最细举措,于9月30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提出6个方面29条临时性措施(以下简称“29条”)。

  旦增伦珠介绍了“29条”政策的重点和亮点:

  进一步明确支持领域,重点解决“补给谁”的问题。聚焦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降低成本、刺激消费、保通保畅、复工复产、民生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纾困扶持对象。比如,在前期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的基础上,再次对西藏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对未纳入低保范围,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未纳入低保范围、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和80岁以上老人,在实施相关救助基础上,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解决“补多少”的问题。为支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在原有支持政策措施基础上,继续拿出真金白银进行补贴扶持。比如,西藏自治区财政统筹财力10亿元,加大对各地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对非居民用户应缴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天然气费(不含燃气发电企业用气)给予10%的6个月财政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约2.05亿元用于企业稳岗返还、参保职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约3.85亿元用于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农牧民转移就业;调剂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用于老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厕所及供水改造;再安排临时救助资金1亿元,支持急难发生地对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所有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进一步细化措施举措,重点解决“怎么补”的问题。通过减税、降费、直接补贴等方式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群体等进行纾困帮扶。比如,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免除3个月的房租,即在已减免房租2.56亿元基础上,再减免租金1.22亿元;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各级财政在2022年底前按照3个月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剩余50%通过税收贡献奖等方式给予消化;对承租个人非住宅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由各级财政每月给予10%的租金补贴;家电家具下乡补贴按照家电家具销售价格的15%给予农牧民等群体补贴。

  旦增伦珠说,总体看,“29条”既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谋划西藏“自选动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助企纾困政策在允许范围内一律顶格执行,进一步明确了支持领域、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细化了举措措施,让老百姓明白补给谁、补多少、怎么补,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下一步,将坚持“防”字为先、“稳”字当头、“保”字托底,做好“真金白银”帮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督查督导力度,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人民群众见实惠,领导干部见实绩,让市场主体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全力以赴帮助市场主体“满血复活”,增强稳经济促发展信心,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据悉,9月30日0时至24时,西藏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为拉萨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9例(其中拉萨市53例、日喀则市1例、林芝市1例、那曲市4例)。9月30日新增感染者64例,均是在隔离管控区发现。

  10月1日0时至14时,西藏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拉萨市16例、日喀则市1例)。

  截至9月30日24时,全区共有高风险区2个,中风险区43个。治愈出院4223人,111820名密接者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目前28989人在接受集中隔离观察。(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佳豪)

  

(责编:陈濛濛)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