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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1-11-04 18:57: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11月4日,《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贾华加

  《办法》的出台将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活动,明确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处置规程,避免信息发布不规范引起的社会混乱。

  地震预警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广受社会关注、涉及民生安全的重要工程。西藏是全国地震最活跃的省区之一,地震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高。因此,为充分发挥地震预警的作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台一部符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的地震预警政府规章用于具体规范西藏地震预警工作十分必要。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相关负责人说,希望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办法》宣传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地震预警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地震预警的关注度,让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系统建成后能够真正发挥它的减灾作用,通过《办法》的实施,使社会公众都能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地震预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发挥地震预警防震减灾的作用。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正在顺利进行,预警工程预计年内可进入试运行。目前,7个新建基准站已经建设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完成了设备安装集成;24个改建基准站已经建设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完成了设备安装集成。35个新建基本站已经建设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完成了设备安装集成。146个新建一般站已经建设完成,其中138个实现了数据回流。42个新建基准站、基本站通信专线正在接入中,现已开通23个站。预警中心建设完成,已通过合同验收,实现了各种工程。已经完成核心数据处理系统、监控运维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的安装和部署。30个预警终端已经安装完成,并完成信息发布测试工作;已经调研整理5个制度,处于初审阶段。(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

(责编: 赵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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