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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千名人大代表宣传两个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21-06-09 18:52: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6月9日上午,拉萨市千名人大代表(包括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工作正式启动。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部分到场的人大代表领取宣传手册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达瓦表示,加强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是各级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人大代表们要团结带领拉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族人民群众一起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和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做两个《条例》学习的示范者、宣传的带动者和普及的践行者。

  拉萨市级人大代表来丽芳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带头做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监督,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带领大家自觉承担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

  拉萨市城关区吉日街道河坝林社区的居民白玛央金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社区是一个典型的民族社区,有藏族、回族、汉族、维吾尔族等多个民族群众居住生活在一个大院。“我们邻里之间相处得非常好,一家有事大家都会帮忙,从来没有因为一些事情闹过矛盾、拌过嘴,都是和和气气的。”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前者是西藏自治区第一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地方性法规,后者是首部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接下来拉萨市各级人大代表将继续学习宣传,让这两个地方性法规深入人心。(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责编: 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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