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是第三十个“世界帕金森日”。说起帕金森病,很多人只知道“手抖”,却不了解它已经成为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之后,中老年人健康的“第三杀手”。长期的病痛折磨,不仅让患者承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煎熬,更让整个家庭背负起沉重的照护压力与经济负担,高额的长期诊疗、用药、康复费用,曾让无数雪域家庭陷入困境。
为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更好地应对疾病挑战,一直以来,西藏自治区医保部门始终心系每一位帕金森病参保患者,将保障群众健康、减轻费用负担放在首位,精心构建起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的全链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为雪域高原的帕金森病患者筑起坚实的健康防线。仅2025年,西藏帕金森病参保患者在区内外定点医疗机构累计就医达1905人次,医保三重报销制度减负费用达266.65万元,大幅度减轻参保患者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在住院保障兜底方面,患者因病情加重需住院治疗时,西藏自治区医保部门按政策高效报销,覆盖检查、治疗、用药等核心费用,大幅降低住院经济压力,让患者安心就医、放心治疗。同时,针对帕金森病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在西藏发病率较高、门诊治疗费用负担重的实际,自治区医保部门及时将帕金森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职工和居民患者均可申请办理,实现覆盖全民,公平可及。病情稳定患者无需反复住院,门诊即可享受较高待遇保障,彻底解决“门诊看病贵、长期用药难”的痛点。此外,在普通门诊补充方面,日常基础诊疗、轻症干预、常规检查等普通门诊费用,同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形成“住院强兜底、门特保长期、门诊补日常”的全方位保障链条,实现帕金森病诊疗全周期、无死角覆盖。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全链条保障机制,就是要让雪域高原的帕金森患者,不再因费用放弃治疗,不再因病痛陷入绝望,不再让这一群体的个人和家庭独自承受疾病的重压。目前,西藏已先后将苯海索、左旋多巴、普拉克索、雷沙吉兰、恩他卡朋等十余种抗帕金森病药品纳入用药报销范围。
据统计,“十四五”期间,西藏帕金森病参保患者在区内外定点医疗机构累计就医5589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579.5万元,其中纳入基本医保报销1078.9万元,补充保险报销93.36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1.33万元,医保个人账户支付109.6万元,极大减轻参保患者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医保民生保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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