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作为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近年来,在拉萨市医疗保障局的积极推动下,DIP支付方式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树立了新的标杆。近日,记者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拉萨市被确定为DIP试点城市以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改革参与者和推动者的双重角色,并通过多措并举,助推“医保患”三方共赢,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记者 赵越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许多人好奇DIP究竟是什么?DIP支付方式改革,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关键环节。它旨在利用大数据技术,以“疾病诊断+治疗方式”为组合单位,结合医保基金总额,科学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以此引导和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该改革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细化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并鼓励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的协同发展。
作为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的DIP试点城市,拉萨市积极落实这一改革。通过构建病种目录库、动态调整付费标准、强化区域总额预算管理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大处方”和“大检查”现象,激励医生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此外,DIP支付方式改革还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并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拉萨市的实践表明,DIP支付方式改革在节约医疗成本、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
相关数据显示,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后,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平均住院医疗费用下降了1572.94元(降幅14.63%),住院个人负担平均下降559.97元(降幅25.35%),平均住院天数减少了0.44天(降幅5%)。
统一集成病种库 为推广DIP支付方式打好基础
为减少改革阻力,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不唱“独角戏”,不搞“一言堂”,而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开展了改革研究。在改革过程中,该局多次征求卫健部门及试点医疗机构的意见,确保改革方案既能实现预期效果,又能促进医疗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还树立了全局思维,提升工作站位。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合作,将自治区本级、拉萨市、日喀则市三地的病种库统一集成一个病种库,为后续在全区范围内推广DIP支付方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举措不仅方便了病种分组的动态调整,提高了支付效率,还有效避免了“水土不服”的情况,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
在改革过程中,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还积极借助外力,提振改革信心。他们充分利用江苏医保系统援藏力量,对拉萨市人民医院、西藏阜康医院等医疗机构多次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培训和指导。同时,该局还及时与医院共享改革进展,促进定点医院间的经验交流与分享,拉近了医保部门和医院之间的距离,有效促进了拉萨医疗资源和管理的持续优化。
受邀参与操作指南撰写 拉萨市收获国家局“点赞”
此外,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受邀参与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全国DIP医保经办操作指南的撰写工作,参与其中的“DIP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医药改革政策协同”两个章节。拉萨市的改革经验被收录为全国支付方式改革的典型案例,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以DIP支付方式改革为杠杆,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国家基础版DIP信息系统的实际付费和清算工作,这一成绩得到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高度评价。国家医疗保障局称赞拉萨市“向高水平冲刺,树立西部代表”“为高原医保经办工作点赞”。
下一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该局将提升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对DIP改革试点医院的业务指导。同时,将及时准确分析医保结算数据,定期完善和优化目录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此外,该局将实施源头控费,降低患者的就医成本,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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