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要加快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拆藩篱优环境解难题,让民营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利好频出,积极因素持续增多。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民营经济的贡献日益突出。
从投资看,今年前10个月,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1.4%,比全部制造业投资增速高出2.1个百分点。从消费看,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网络零售增长明显加快,前10个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8.3%,增速比前9个月加快0.4个百分点。从外贸看,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19.8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占全国外贸总值的55.1%,较去年同期上升2.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在外贸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11月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以及山东、江西、辽宁、湖南、安徽、河北等多个部门和省份密集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面对面倾听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温州、湖州、深圳、东莞、长沙、郑州等多个城市还举办了民营企业家节或企业家日活动,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释放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反复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十余年间增长超4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
今年以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省、市、县四级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方各部门围绕民间投资、公平准入、融资支持等不断出台政策举措,加快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实践层面上,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民资“入铁”“入核”取得更多标志性进展。11月2日,浙江温州三澳核电一期联网工程竣工投产,标志着国内首个民资参与投资的核电项目正式接入国家电网。9月6日,我国第二条民资控股建设的高铁——杭温高铁开通运营,这也是全国首个国务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资本投资示范的“双示范”高铁项目。8月份,国务院核准的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5个核电项目全部引入民间资本,且民营企业参股比例首次提高到10%。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地位举足轻重,作用不可或缺。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眼下,民营经济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现实困难和挑战,比如在市场准入和要素获取等方面仍有壁垒,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还不充分,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温差”,部分民营企业自身转型升级能力和竞争力有待提高等。中国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尤为重要。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大有可为。面对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尤其需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加快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拆藩篱优环境解难题,让民营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作者:熊丽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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