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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民族工作主线 大力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4: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近日,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共同印发《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围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研究。民族工作关乎大局,《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文化根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民族在文化认同基础上形成的共享、共通、共融的精神情感体系,是增进认同、凝聚力量的内在精神动力。要让中华文化成为西藏各民族的情感纽带、心灵归属,让西藏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扎根西藏各族群众心中;要坚持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唤起各民族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不断增强西藏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以及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要进一步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凝聚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人心力量。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打好高原牌、绿色牌、特色牌;要用好外力、增强内力、凝聚合力,切实把政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让西藏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奔向共同富裕;要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立足特色优质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加快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制约瓶颈,加强要素供给,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抓紧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重要纽带。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才能有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不断总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并从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方面优化其实践路径;要大力构建相互嵌入式居住格局和社区环境,为西藏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创造有利条件;要引导人口合理流动,鼓励引导西藏高校毕业生到其他省市就业创业,吸引其他省市企业到西藏投资兴业,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渠道。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科学立法,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形成更加完备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以法治武器切实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的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执法,大力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要加大普法力度,培育西藏各族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在案件办理中养成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在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中提高群众用法律武器作斗争的能力。

  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守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安全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西藏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始终把防范政治风险置于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等问题进行的各类渗透破坏活动;要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要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及时排查舆情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藏的民族团结工作要一如既往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动摇,既大力发扬宝贵经验,又注重对民族工作实践进行总结,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中国西藏网 文/易文文)

(责编:陈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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