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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

发布时间: 2025-06-13 10:22:00 来源: 西藏日报

  近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收到未成年人萌萌(化名)家属送来的锦旗。其家人激动地表示:“是检察官的辛苦付出让孩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与林周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为性侵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司法实践范例。

  据了解,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萌萌因案件遭受严重心理创伤,遂将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移交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林周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支持萌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并全程协助其法定代理人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指导,同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决定书》。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关键争议点。根据现行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受理”,但具体例外情形缺乏明确标准。为此,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公安、法院、司法等实务部门及法学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围绕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法律依据及司法实践展开研讨,最终形成专业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参考。

  经审理,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决萌萌获赔1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该案不仅使被害人及时获得救济,更填补了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精神损害赔偿领域的司法实践空白,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支持起诉制度实践,联合多方力量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

(责编: 陈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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