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bet.cn
home

日喀则市昂仁县检察院以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 2025-05-14 10:29:00 来源: 西藏法制报

  近日,日喀则市昂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更彰显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与教育。

  据悉,该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但因家中缺乏劳动力,未能继续求学。该未成年人在家中放牧一段时间后,先后来到拉萨、日喀则等地打工。期间,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玩游戏等不良习惯,加上父母监护不到位及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最终该未成年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办案人员认真梳理分析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核实。在确保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办案人员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促使未成年人监护人与被盗家庭达成和解协议并出具谅解书。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听证,拟决定对该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检察机关就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监护不到位的问题,当场依法发出监护令,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与关爱,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同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联合侦查机关、县群团工作部、未成年人居住地村委领导等对未成年人进行耳提面命训诫谈话,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综合履职办理相关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在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昂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教育、感化、挽救”三重维度,既以司法权威划清行为底线,又以人文关怀唤醒向善初心,更以法治温情照亮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之路,充分彰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刚性约束,及时传递“宽容不纵容、厚爱不溺爱”的司法理念,让迷途少年在法治阳光与道德雨露的滋养下,重塑人生坐标,重返健康成长轨道。

  少年强则国强。昂仁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持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 陈濛濛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