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某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自2023年起,被告长期从原告处采购货物,双方通过微信下单并进行对账。然而,截至2024年底,某商贸有限公司共欠付货款四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
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当事人邮寄过来的起诉材料后,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因春节放假都回了老家,现身处外地,为便利当事人,决定采用视频调解的方式开展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耐心疏导,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邓某某自愿于10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原告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这是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创新调解方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积极践行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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