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西藏检察机关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西藏检察机关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依法履行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职责,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小丁介绍,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1件109人,审结处理42件96人,提起公诉30件66人,不起诉12件30人。提起公诉案件中,涉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1件1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件3人,涉嫌盗伐林木罪3件3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4件16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件43人。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检察工作。2024年,共办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9件,将涉嫌犯罪被不起诉人依法移送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542件,立案479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8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法院已调解3件,判决支持7件,正在审理3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水利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砂场50处,对相关问题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自2022年12月启动该专项活动至今,共摸排线索999件,立案796件。共治理河道2073公里,清理水域岸线垃圾6230吨,拆除河内垃圾填埋场5个,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和草地面积3万余亩。
同时,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办理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自治区检察院、昌都市检察院、察雅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地热水资源保护职责案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自治区检察院、日喀则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修复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损土地案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典型案例。2024年,西藏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西藏检察机关把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多样性作为重点方向。针对嘎朗湖大量放生鱼种打破生态平衡的情形,波密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通过规范放生活动等方式保护当地鱼类资源的多样性,45万尾本地鱼苗增殖放流帕隆藏布。
为提高办案的“精准性”,西藏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等勘验取证技术,有效破解西藏地广人稀,存在生态保护监管盲区的问题。借助“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实现大数据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借助上述科技支撑摸排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225件,立案1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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