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倍感无助之际,是你们帮助了我。作为边防军人,我会永远铭记这份恩情,并将其化为我卫国戍边的强大动力……”近日,拉萨军事检察院、萨迦县人民检察院赴驻藏某部为蔡某发放赔偿款时,某部现役军人蔡某动情地说。
2022年4月,蔡某乘车从营区出发休假,途中与地方人员吴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蔡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蔡某两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等级。吴某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且在承保范围内。事发两年间,蔡某持伤情鉴定多次与吴某某、某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均未果,合法权益受侵害长达两年未得到保障。
为充分保障驻藏官兵合法权益,帮助蔡某取得应有赔偿,军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共解官兵忧心事。萨迦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拉萨军事检察院线索后,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在自治区、日喀则市两级检察院全程指导下,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精准研判,协调萨迦县司法局指派律师为蔡某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拉萨军事检察院与萨迦县人民检察院两赴蔡某所在部队了解情况,三赴日喀则、拉萨、成都等地收集证据、协商赔偿事宜。
2024年3月21日,萨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萨迦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2024年5月22日,吴某某、某保险公司向蔡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0285.9元。通过军地检察机关联动发力、办案检察官倾心助力,蔡某受伤理赔得到彻底解决。
尊重、关爱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保障军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积极主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及时、高效、全面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聚兵心、暖人心的检察担当。
拉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曾涛表示,军地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深化案件成果,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拓宽军地检察协作工作范畴、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有效解决官兵现实问题,为服务强国强军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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