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非法收购的卷烟。图由拉萨市烟草专卖局提供
5月12日晚,拉萨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一商铺正在非法收购卷烟,并伺机销往区外。接到举报后,拉萨市烟草专卖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某商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云烟(软珍品)、玉溪(软)、芙蓉王(蓝)、黄鹤楼(硬奇景)等共计17个品规、1539条的违法卷烟,案值达50万余元。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有效凭证,执法人员依法将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据涉案人员供述,该批卷烟以显著低于市场价格从个别流动商贩手中购入,存放在自家的仓库中,准备通过物流寄递的方式分批销往区外获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下一步,拉萨市烟草专卖局将坚持“打团伙、破网络、抓主犯、断链条”,发挥拉萨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跨区域多部门执法联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依法严惩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烟草专卖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守法经营浓厚氛围,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在此,拉萨市烟草专卖局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广大市民如有涉烟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3”卷烟市场监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拉萨市烟草专卖局将第一时间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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