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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 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发布时间:2020-09-02 10:12: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中华水塔”“地球第三极”,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把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党和国家全局的突出位置,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重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作最大贡献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保护作为全区三件大事之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政治定力,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工作强度、惠民广度,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确保了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截至目前,七市地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95%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累计降低12.2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44.8%,森林覆盖率达到12.14%,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45.9%,湿地面积达到652.9万公顷。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战略部署和系统安排;坚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严格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重要学习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形成常态,新发展理念不断厚植于心、笃定于行;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的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出台《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作出了把西藏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及时出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初步构建了一套权责清晰、责任具体、对象明确、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

  ——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加强。深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累计投入121.5亿元,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确定的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地保护、退牧还草、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完成规划自评估。拉萨市获得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奖补资金10亿元。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和消除“无树村、无树户”行动,全区有条件的1079个“无树村”、10.4万户“无树户”全部完成消除任务,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14%。稳妥推动特困片区易地扶贫搬迁、极高海拔生态搬迁。安排118.18亿元,实施5261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修编《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8-2030年)》,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国家级11个),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居全国首位。完成珠峰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大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连续3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实现自然保护区内焦点问题数量、面积“双降低”。积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制订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建立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机制,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和碳汇经济研究,启动生态资产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立足全区生态和资源优势,大力支持生态旅游、清洁能源、净土健康、天然饮用水等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蓝天保卫战成绩斐然。制订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突出沙尘、扬尘、机动车、煨桑、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控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全力实施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柴油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查验全覆盖,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格实行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去煤化、电气化和居民传统能源消费替代,清洁能源电力装机比达88%。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PM1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降低40%、50%,沙尘天气大幅减少,2019年拉萨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第一。碧水保卫战成果丰硕。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实施102个城镇集中式和33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全面划定13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加快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全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8座,在建71座,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4.94%。设立五级河(湖)长1.4万余名,累计巡河(湖)6.1万余次。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加强城市水系建设和农村河塘沟渠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雅砻河、年楚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启动27个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程。264座加油站、1123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防渗改造。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净土保卫战成效明显。持续开展珠峰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登山和景区垃圾,珠峰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和环境大整治行动,拉萨、日喀则纳入国家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76%。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监管专项行动,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92%。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63%。农业“一控两减三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化肥农药保持零增长。

  ——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统筹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完成全区74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资源承载力管控,将自然生态系统扰动控制在国土面积的0.5%以内。严把环境准入关,“三高”项目保持零引进。严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发区和水力资源禁止开发河段,旅游资源开发秩序更加规范。全面落实各类生态补偿政策。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富民利民的关系,持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各类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生态岗位增加到66.7万个,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人民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绿色红利”。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林芝市、昌都市,巴宜区、亚东县、当雄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共命名自治区级生态县22个、生态乡镇269个、生态村3087个。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机制。连续5年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累计兑现考核奖励资金3.692亿元。配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开展督察,45项整改任务按照序时要求有序推进。自治区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追责问责83人。完成自治区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绿色生态文化涵养发展。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出台《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规划暨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完成“十二五”25个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强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鼓励群众使用节能环保高效产品。拉萨、日喀则市纳入国家垃圾强制分类试点。投放新能源公交车489辆,使用替代燃料出租车2134辆。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3·22世界水日”“节能低碳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中,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寺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意见》,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战略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扛起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做贡献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大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切实守护好西藏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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