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芝市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扎实做好容错纠错等工作,鼓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大胆干事,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充分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难免会有失误、差错。开展容错纠错,是化解干部‘后顾之忧’、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顾虑的重要举措。”林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用好容错纠错“度量衡”,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林芝市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综合考虑干部失职失责中的动机态度、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明确了6种可容错的具体情形,坚持“七看”原则,精准科学“界错”,使容错纠错“容之有理”“纠之有据”。
为推动容错纠错工作真正落实落地,林芝市纪委监委制定容错纠错“路线图”,按照启动、核实、认定、反馈、归档5个环节,在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压紧压实各部室责任,把容错纠错切实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流程中,确保真正执行到位。
“我们在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注重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容错纠错会商研判、效果评估、协同落实等工作,推动取得更好的实施效果。”林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执行过程中还注重将容错纠错同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合拳”。
“不敢放开手脚干工作”“总感觉背后有人指指点点”“当时甚至想辞职”……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受到不实举报的3名干部谈起那段时间的经历,总感觉心里有“疙瘩”。直到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到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干部澄清正名大会,通报3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的函询内容及结果,对来信内容向全局干部职工及基层代表进行说明,并现场发放澄清函,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此举让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备受鼓舞,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实在是太暖心了。”澄清对象激动地说,“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虽然在受到不实举报后心里很委屈,但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了问题,心结打开了、顾虑消除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尽职尽责。”
容错不是最终目的,重点在于及早纠偏和及时补救。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误和错误的单位和个人,林芝市纪委监委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汲取教训、改正错误、挽回损失、减少影响,并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叠加放大“容、纠、治”的综合效果。例如,林芝市纪委监委对林芝市交通运输局干部王某违反兼职取酬相关规定问题启用容错纠错机制后,及时督促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对王某进行诫勉谈话,教育引导王某认识自身错误,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为做好容错纠错“后半篇文章”,林芝市还制定了《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受纪律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考察公示办法(试行)》。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回访教育,跟踪了解干部被容错后的工作表现与思想状态,帮助“跌倒干部”重振信心、重拾干劲,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对影响期满的,在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方面一视同仁,对表现优秀的及时大胆提拔使用,真正调动起干部“敢”和“干”的劲头,充分激发“闯”与“创”的活力。
近年来,林芝市共对5名党员干部运用了容错纠错机制,对14件17名党员干部失实举报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对23名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市管干部进行了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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