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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办实事解难事

发布时间:2023-09-19 10:26:00来源: 西藏法制报

  “阿佳啦,刚刚我收到了12万元人民币到账信息,感谢检察院的同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生活上的困难,孩子们读书有保障了。”在江孜县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申请人朗某紧紧拉住检察官的手,含泪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近日,江孜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前往纳如乡向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县人大代表、妇联及乡政府、申请人所在村有关领导受邀参加此次发放仪式。江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米玛片多及本案承办检察官白玛曲珍向朗某送上司法救助金12万元,查看了到账信息,向参与人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目的、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详述了案件办理过程。

  本案中的司法救助申请人朗某系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害人索某的妻子,家中3名60岁以上老人的赡养义务和4名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一下子就沉甸甸地压在了这个原本并不富裕家庭的妇女身上,家庭的重担几乎压垮了这个柔弱的身体。民事赔偿部分虽经法院判决了,但赔偿金不足以负担老人和孩子大量的生活、学习开支,同时被告人顿某因案入狱,家中也有1名年过60岁的老人及2名在校学生,妻子也无法继续承担赔偿金,1名小孩不得已放弃了学业,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一起案件顿使两个家庭陷入困境,几乎支离破碎。

  受理救助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申请人所在乡镇、村委以及县民政、人社、妇联等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在日喀则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法将案件引入司法救助程序。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村两级代表及县民政、妇联、援助律师、当事人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就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展开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对4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后经县检察院检委会、党组会议讨论和研究,决定向申请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

  为切实防止申请人家庭因案致贫,进一步增强多元救助效果,江孜县检察院办案中及时与县民政、妇联、申请人所在乡镇进行沟通,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县妇联向申请人朗某发放了慰问金500元和爱心大礼包;县民政局拟将其纳入临时救助对象;乡镇党委表示将进一步做好监测、服务工作,切实在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本案是江孜县检察院聚焦检察职能、关注特殊群体、用心用情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实践,也是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有力举措。据统计,江孜县检察院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落实司法救助金21.5万元。下一步,江孜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找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结合点,着力推动司法救助“救济纾困”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效衔接,以更具质效和更有温度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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