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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8 10:48:00来源: 西藏法制报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日前,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区党委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厅等十部门研究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介绍,《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减少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等作出了明确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政策宣讲、需求转介等服务。到2023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高。

  《实施方案》提出两项重点任务及五个方面的关爱服务内容。一是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要求各地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台账,并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意愿,开展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二是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关爱服务内容主要从健康、经济、家庭、安全、需求等五个方面提出关爱服务具体内容及帮扶形式。

  《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作为一项大事来抓,确保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强力推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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