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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22 10:16:00来源: 西藏法制报

  3月1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区教育厅、区公安厅等八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切实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承诺书》,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的涉校园案件及相关情况。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教育厅送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校园保护的《检察建议书》。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6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强制报告制度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米玛次仁介绍,为切实保障西藏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 体”的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区检察院、区教育厅、区公安厅、区民政厅、区司法厅、区卫健会、团区委、区妇联八家单位签订《关于切实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承诺书》,标志着西藏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将为西藏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

  《承诺书》中指出,要高度重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结合强制报告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督促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中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充分了解并积极履行报告义务。同时,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发现流转机制,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组织履行报告义务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加强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行政主管机关或其所在单位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胜华在交流发言时说到:“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教育系统将高度重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共同为保护青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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