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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麦田走来的立法工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2 10:15:00来源: 西藏商报

  2020年1月11日16时12分,拉萨,西藏人民会堂,在代表们热烈持久的掌声中,《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全票通过。西藏民族团结进步领域首部地方法规正式诞生。

  听到会场里传来的阵阵掌声,刘玥开心地笑了。

  “从2014年开始民族团结立法前期调研到法规正式表决通过,一路走来,真是太不容易了。”刘玥说道。

  作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处处长,刘玥全程参与了《条例》的起草修改,见证了《条例》的诞生。

  田间普法——

  让法治的种子在千家万户生根发芽

  1999年,从西藏农牧学院毕业的刘玥被分配到林芝市朗县子龙乡政府工作,并被委派到堆巴塘村协助村委会工作,之后又在朗县党委宣传部下属的电视台工作,专门从事宣传工作。

  从那时起,她深切体会到农牧民群众对法律的渴望,让法治的种子在千家万户生根发芽成为她毕生的理想。

  据刘玥回忆,为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她和同事们绞尽脑汁,为了让群众理解他们的工作,她们扛锄头、戴草帽、穿胶鞋,与田间劳作的农民们一同种地。累了,和农民们围坐一圈,啃着烧饼干粮;渴了,去溪水边打水,咕噜咕噜地喝下去。村民一个劲儿心疼,叫她们下去,说这是男人该干的活。可刘玥和同事们天不怕地不怕,在爽朗的笑声中、在淋漓的汗水里,与村民打成一片。他们讲解的法律法规受到农民们的普遍欢迎和认可。村民亲切地称她们为“阿措普姆”(藏语,意为‘我们的姑娘’)。

  崇法护法——

  忠诚捍卫法律尊严

  在刘玥看来,法是人们必须要尊崇和执行的社会规范,而不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生硬法律条文。

  在工作中,刘玥以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为己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实际行动与不合法行为进行斗争。她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撰写执法检查报告,与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起找准问题、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早些年,刘玥在参加对基层工作的调研时发现,某些地方人大的文件中存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有冲突的地方,比如在排名时将“人大”排在“政府”之后,将“乡镇人大主席”表述为“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等,刘玥专门撰写地方人大工作规范用语探析等文章,专门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近年来,从事人大民族宗教工作的她先后参与开展藏医药、藏语文、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相关调研工作,结合实际,深入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立、改、废建议,为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立法工作而努力。

  与立法——

  保障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西藏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有藏、汉、回等45个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1.8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论述“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把民族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党委提出“努力把西藏自治区建成全国先进的民族团结模范区”的决策部署。一部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呼之欲出。

  近年来,自治区人大民宗外侨委一直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化的探索研究,先后3次开展民族团结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对民族团结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及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并向区党委、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

  刘玥和参与调研的同志们一致认为,西藏民族团结进步缺乏立法保障,提出就民族团结进步进行立法的建议。立法建议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纳,并报请区党委批准同意列入五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计划。

  区党委高度重视,指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按照区党委决策部署,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经认真调研论证,拟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法规,并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收到法规后,迅速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立法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并拟定具体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法规审议修改工作。

  刘玥和立法工作专班的同志们认为,提请审议的条例结构严谨、框架合理、法条精炼、内容丰富、具有可操作性,但关于示范区创建的法规名称需要变更。

  大家认为,法规要更具政治性、引领性和前瞻性特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已达到了示范的要求,需要向更高层次迈进。

  为此,专班组成人员围绕法规名称进行激烈的探讨,并请示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在听取区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党委请示,决定将法规名称确定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立法工作专班成员先后3次封闭式改稿,历经20余天,最终形成较为成熟的、各方面普遍赞成的条例。《条例》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法的精神,凝结立法工作专班同志的心血和汗水,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1月11日,凝结着刘玥和同事们无数心血和汗水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获得全票通过,刘玥流露出如当年在田野里般的笑容。

  刘玥,这位农民的女儿,始终坚持为人民、社会、民生立法,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位地方立法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诺言。

(责编: 常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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