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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视点: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需综合施策

发布时间:2021-02-20 13:16:00来源: 北京青年报

  学校体育场馆也是一种社会资源,随着全民健身运动大力推广,能否有效盘活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变得至关重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需综合施策,要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纳入法律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弥补场馆维护资金的不足;探索第三方运营模式,将公益化使用和社会化运行相结合。

  近日,教育部在中国政府网回复网民留言时表示,将积极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做好已建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

  据国家体育总局2016年6月公布的数据,在全国的体育场馆中,学校体育场馆占比达66%。学校体育场馆也是一种社会资源,随着全民健身运动大力推广,有效盘活学校体育场馆资源,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体育场馆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7年3月,教育部会同体育总局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确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应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校内优先,安全为重”“服务公众,体现公益”原则。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供了基本遵循。

  2009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为此,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政策。但多年来,由于涉及安全、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占社会体育场馆资源一半以上的学校体育场馆,真正向社会开放的并不多。

  在国家层面上,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虽然有政策依据,但并非法律上的义务。从具体实践来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管理人员的设置、开放对象的范围、开放的时间、安全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如何对活动人员、活动场地、活动秩序进行有效管理等诸多问题缺乏具体规定,致使许多学校不愿意开放。

  因此,亟须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纳入法律规范,通过法律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供法律支撑,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协调推进。比如群众在校园内进行体育锻炼出现意外事故时如何划分责任、如何健全相关人身安全保险、如何组织实施场地管理监控等一系列问题,都应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以消除学校的后顾之忧。

  为了让学校以免费或更低价格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保证场馆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转和定期维护,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一些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已有积极探索。杭州市政府将学校体育设施日常更新维护纳入预算,每年还补助场地开放管理经费每校5万元,目前杭州主城区500余所中小学已经实现百分百开放,健身次数达250万余人次,初步形成了市民就近运动的“10分钟健身圈”。北京市海淀区则设立奖励机制,给场馆开放做法较好的学校提供奖金,用以弥补场馆维护资金的不足。

  此外,针对体育场馆公益化使用过程中,面临安全责任、设施维护、运行成本过高等一些实际问题,应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新模式。从2019年9月起,北京市密云城区内16所中小学校的田径场、足球场、篮球馆、羽毛球馆等室内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密云区在开放校内体育场馆的过程中,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场地开放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发了App,让公众可以在App上预约时段、场馆以及使用时长。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对公众的体育文化素养和文明道德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众要严格遵守场馆规章制度,注意保护场馆设施设备,自觉维护场馆卫生条件和运营秩序,维护清净安全、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

(责编: 常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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