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牧令》为南北山绿化保驾护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拉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南北山绿化工程区域内实行禁牧封育的命令》(以下简称《禁牧令》)。《禁牧令》出台的背景有哪些?涵盖哪些内容?配套保障措施有哪些?对此,记者采访了拉萨市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拉萨市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王荣达介绍,《禁牧令》从区域、内容、责任、保障4个方面对禁牧封育工作做出规定和要求。其中,禁牧封育区域为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实施区域,从自治区调整情况看,我市共涉及城关区、达孜区、曲水县等8个县(区)、功能园区,禁牧面积78.64万亩。后续根据《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规划(2021—2030年)》和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按照“实施一片、纳入一片”的原则同步调整,禁牧封育范围与工程实施区域保持一致。在禁牧封育区域内,严禁非法砍伐林木、毁林开垦、采石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严禁在幼林地放牧以及任何形式的牲畜啃食等毁苗行为;严禁侵占林地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禁随意丢弃垃圾;严禁非法狩猎和野外用火;严禁损坏森林保护标志、网围栏等绿化设施以及其他破坏绿化的行为。《禁牧令》规定,各县、乡人民政府和功能园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巡护巡查,对进入禁牧封育区域内的牲畜进行临时收容。《禁牧令》颁布后,各县区第一时间组织护林员开展禁牧宣讲,及时安装标识标牌。
在配套保障方面,相关部门也给出了具体措施。“我们在整理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成熟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接自治区林草局和农业农村厅,将南北山绿化的规划区域纳入到西藏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政策范畴,所有禁牧区域,群众能够按照每亩每年7元钱的标准拿到禁牧补助。拉萨市也出台了政策,对于禁牧范围内的草地,我们额外配套了每亩每年3元钱的补助标准,最终达到每亩10元钱的补助标准。此外,我们将与人社部门合作,为群众进行技能培训,让群众掌握参与绿化造林的技能,实现就业增收。”王荣达说。
此外,区、市、县三级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及林草主管部门还与造林企业积极沟通,将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规范和管护要求,以每100亩至200亩的面积配备一到两名管护人员的标准,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南北山绿化的后期管护。同时从现有的专职护林员中择优选聘一部分人,作为南北山绿化的专职管护员,在享受原有生态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600元钱的标准给予补助,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
此次《禁牧令》的颁布对于有效巩固拉萨南北山绿化成果、不断提升造林质效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泽被后世的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实施两年来已完成造林面积将近40万亩,但从后期管护情况来看,牛羊牲畜进入造林区域啃食损坏幼林幼苗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实施《禁牧令》很迫切、很必要,希望大家配合履行禁牧义务,管护好牲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造林成果。”王荣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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