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进入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确西藏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中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防火紧要期。
防火命令指出,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火灾发生规律及危险等级,精准划定防火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防火命令指出,严控野外火源火种。防火期内,按规定在林牧区交通要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实行专人看守,落实封山防火、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林区范围内野外用火必须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做饭、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取暖、严禁林区野外烧香、严禁林区野外使用太阳灶、严禁林区吸烟、严禁林区狩猎打猎、严禁林区砍伐林木、严禁林区举办篝火晚会、严禁林区运输使用爆破物、严禁林区施工爆破实弹射击),对未经许可擅自在防火区域用火的,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查处。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要常态化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八进”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公告、禁火令,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防火命令、公告、禁火令、高火险信息、公益广告、典型案例、警示信息,积极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西藏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近日,西藏森林消防总队在全区多地同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详细] -
提升冬季防火应对能力 林芝森林消防组织装备保养
入秋以来,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天气逐渐干燥,森林地段火险等级不断升高,为扎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21日,记者从林芝市森林消防支队获悉,为提升冬季防火应对能力。[详细] -
西藏林芝市森林消防开展重阳节暖心活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2日,西藏林芝市森林消防支队巴宜区中队联合白马岗街道、尼池社区敬老院、新城区派出所共同举办“重阳秋色暖,敬老情更浓”敬老月暨重阳节演出活动。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