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落点履行职责以有力监督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日喀则市某县某公司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管理混乱,未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生态环境,违规取得有关审批手续等问题,反映出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等问题,最终20余人被严肃追责问责;山南市某县某石材公司未经审批占用草地林地,并造成被占用的林地草地毁坏,最终20余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西藏是我国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指出,“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治区党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确立的“四件大事”,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部署要求,盯住生态环保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加强政治监督,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2022年3月7日,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达则沟发生森林火灾。2022年7月,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林芝市巴宜区“3·07”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对林芝市委、市政府等有关责任单位和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20余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要时刻紧绷生态环保这根弦,不能问责时紧、过后就松,必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多次深入林芝市巴宜区“3·07”“4·17”等火灾重点区域,对问责相关责任落实、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认真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深化‘室组地’联动,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建立纪委监督部门牵头抓总、监督检查部门分片主战、‘纪巡审’有序衔接的闭环监督机制。”日前,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对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严负其责 、严管所辖的同时,强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吃拿卡要、违规插手项目、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
2023年6月,西藏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自去年6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反馈督察情况,并移交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后,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专班,对移交的3个问题深入调查核实,认真厘清责任,区分不同情形,审慎精准开展追责问责。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17个责任单位、3家企业和7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线索办理工作,累计对40余个单位、3家企业和270余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党内和社会公开通报。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运用问责利器、运用好政策策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责任,逐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力度,为推进雪域高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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