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展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宣传国家、自治区的湿地保护政策,自治区林草局、拉萨市林草局工作人员和拉鲁湿地管理人员身着志愿者服装、手持工具,来到拉萨市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着步道捡拾垃圾,并向市民发放《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法宣传月倡议书》。
据悉,湿地保护法把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的做法经验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突出了湿地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加重了处罚力度,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林草系统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特别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自治区林草局号召全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并发出争当保护湿地先行者、守护者、监督者、宣传者倡议。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西藏移民警察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平均海拔4000多米的帕里镇,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素以“帕里草原”闻名,自然环境良好,有众多野生动物栖息,如黑颈鹤、金雕以及土拨鼠等。[详细] -
禁渔期捕鱼违法!林芝检察机关铁腕护雅江
非法捕捞不可行,“十年禁渔”不可违!2019年1月3日,林芝市人民政府修订《林芝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实行全面禁渔保护,禁渔期为10年。 [详细] -
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开展科学考察调研工作
近日,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联合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学考察调研工作。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