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藏将持续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今年西藏水利系统围绕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通过水资源管理、清理整治“四乱”问题、打击非法采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等多种行动措施,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夯实基础。
为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日常监管,西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分解下达双控目标,出台“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完成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年度任务。
同时,西藏持续推进水利规划工作,配合水利部推进雅鲁藏布江、狮泉河、象泉河等跨境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批复,完成澎波曲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推进拉月曲等20条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指导市地推进香孜曲等6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及审批。
此外,西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将清理整治重点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持续清理整治“四乱”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在同一河段反复出现,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理。
西藏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把握专项打击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对非法采砂重拳出击,坚决打赢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对新增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湖,及时编制、审查、审批采砂规划。加强采砂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采砂现场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西藏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重要目标任务,全面排查10类问题,提出“三个清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侵占河湖的行为,汛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以督察为鞭策、以整改为动力,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推动河湖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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