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 乐享美好生活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区旅游发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切实构建绿色发展的良好格局,努力实现旅游发展和生态建设互为促进、和谐发展,着力走出一条高原旅游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健全体制机制,筑牢生态底线。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作决策、定政策、抓项目、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旅游综合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高原湿地景区评定规范》《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等编制中,将规划环评作为必要条件,把西藏旅游空间圈层划分为禁止进入区、限制进入区和自由进入区,规定规范旅游活动和旅游开发保护行为,明确要求景区规划环评手续中必须包含当地生态环保部门关于落实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截至2022年3月底,全区评定的150家A级景区均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强化监管服务,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推进旅游从业者、旅游者牢固树立“旅游既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也是贡献者”的可持续旅游理念。鼓励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各类旅游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施节水节电、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项目。加强生态旅游理念和产品宣传,鼓励企业、公益机构等在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所。要求各市地旅游部门全面落实景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倡导使用无污染、可降解的塑料制品。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连续3年举办“美丽公约·擦亮天路”文明旅游公益活动,仅2021年参与的志愿者就有近千人,清理垃圾约1000袋,分类回收塑料瓶7430公斤,回收铝罐1519公斤。
实施生态富民,助力脱贫攻坚。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绿色品牌产业体系,202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绿色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工作,林芝市墨脱生态旅游区、鲁朗国际旅游小镇、波密岗云杉林旅游区被评为首批自治区级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大力推动温泉、林卡、农家乐(牧家乐)等生态旅游接待活动,引导农牧民群众在参与旅游建设中走上致富路、吃上“旅游饭”。“十三五”期间,乡村旅游年接待突破1000万人次,农牧民参与乡村旅游就业8.6万人次,年人均增收4300元,带动7.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现了旅游富民价值和生态保护价值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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