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流域五州(市)签订跨流域生态环保协议
在日前于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举办的第二届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流域青藏川滇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上,来自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西藏昌都市、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代表经研究协商,达成“机制共商、环境共管、污染共防、生态共建”的共识,并签订《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流域青藏川滇五州(市)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议》。根据协议,成立以青藏川滇五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为成员单位的“三江”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统一联动指挥为主线、统一信息共享为基础、统一环境监管为重点、统一应急预警和统一联动执法为手段的工作机制。为此,“三江”流域青藏川滇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轮流举办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享重点区城、行业、污染源整治计划;建立跨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机制,统筹分析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新导向,预防和协调解决流域有关重要问题,以形成“共防、共治、共保、共建、共享”的良好合作机制。
本届联席会是在2020年10月于西藏昌都召开的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围绕“绿色协作、和谐共生”主题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旨在进一步树立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思想,推动上下游地区实现污染共治、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联合治理机制,从而为“三江”流域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联席会还讨论确定了下一届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流域青藏川滇五州(市)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的承办方——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我们将在巩固此前联席会议成果的基础上,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压倒性位置,推动‘三江’流域青藏川滇五州(市)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努力在‘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多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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