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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3个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和 7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罗开拓 周保林 发布时间:2020-06-11 09:26: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日前,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东、中、西部3个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和7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先后挂牌成立。
  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此次挂牌,标志着西藏自治区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迈出有力步伐,标志着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3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质量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服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参与西藏自治区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等工作;7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职能,同时,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管理、执法和应急监测提供支持和指导。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严格要求各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各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目前,3个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部完成进驻,7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式开展工作,将按照职责任务,认真履职尽责,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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