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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1-11 09:17:00来源: 西藏日报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桑江村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守正创新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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