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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展高速公路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24 10:26:00来源: 西藏商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结合当前西藏治超工作实际,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21日起,全区联合开展打击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其中,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至12月,主要对进站车辆必须称重检测,规范执法,严格规范执行治超工作流程,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应卸必卸”再实施行政罚款,坚决杜绝不作为现象。

  依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管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交管部门24小时“肩并肩式”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驻站、公安交管人员通知到站“前后协同式”联合执法,按照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职责和执法工作流程,依法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做好货车检测、卸货及违法信息抄告,协同公安交管部门做好超限超载违法驾驶人的处罚、记分及违法信息处理反馈。

  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并将违法超载车辆引导至超限检测站或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和卸载条件的地点和场所,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处罚;在超限检测站以外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组建执法小分队,开展流动执法,发现超载车辆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推动属地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匝道、互通口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主要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违规驶入高速,以及强行冲卡、故意堵卡、故意破坏非现设施等行为依法处理。

  为做好此次打击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西藏交通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28热线服务监督作用,针对治超专项行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收集、分析,并按程序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及行政检查清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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