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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生态底色 赋能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30 10:09:00来源: 西藏日报

  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史力行,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环境质量保持全优,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保持全国前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局良好。

  聚焦战略抓引领——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如既往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区首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地方法规,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制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共享、共乐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堆龙德庆区、曲水县、工布江达县获得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拉萨市达东村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全区5个市地、11个县(区)、91个乡镇、879个村(居)获得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聚焦质量抓治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自治区高度重视,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七大标志性战役”,包括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江河源保护攻坚战、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攻坚战。

  按照《实施意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落实专项资金3900万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及能力建设项目,建立自治区及7市地机动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74个县(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治理,全区656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202个。

  同时,持续巩固饮用水安全,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动态管理、强化规范建设,划定20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78.06%。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组织行政验收,13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以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2%,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41%,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2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建成试运行。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管理,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升至97.34%。

  聚焦生态抓保护——

  巩固扩大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创新打造西藏江河源保护品牌,全面加强以33条重要河流为主的江河源系统保护,着力提升“亚洲水塔”生态功能与服务价值。

  持续推进拉萨市、山南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累计落实资金62.09亿元。

  落实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07亿元,实施拉萨河、年楚河、哲古湖等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2015—2020年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试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进三江源(唐北区域)国家公园建设,生态环境监管“53111”工作架构基本形成。

  深入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核查人类活动点位3488个,年度问题“增量”、历年问题“存量”持续递减,整改完成率94%。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1.39亿元,安排生态岗位46.62万个,绿水青山守护者有了更多获得感。

  聚焦问题抓监管——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跟踪督察41次,中央督察45项整改任务完成42项,自治区本级督察654项整改任务完成632项。

  稳步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项目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现地表水109项全分析项目突破,7市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基本具备自主监测能力,跨县域设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2个,完成194个区控地表水、130个饮用水水源地、84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布点和监测。

  首次对格拉丹东长江源开展系统“体检”,填补了该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空白。持续开展川藏铁路沿线、珠峰绒布河等典型区域环境监测,落实常规监测任务,获得各类监测数据10万组,提升了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分析能力。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运用移动执法等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7件,罚款318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查封扣押12起、限产停产5起。强化环境应急管理,552件环境信访全部办结。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专项行动,环境执法“大练兵”翻身仗成效初显。

  《2021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截至2021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全区现有森林1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2.31%。西藏已记录的野生植物有9600多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52种。动物种类极为丰富,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动物种有162种。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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