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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引团结奋进之水 浇昌盛和谐之花

发布时间:2022-02-07 11:16:00来源: 西藏日报

  林芝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工程”,深化宣传教育,拓展创建活动,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林芝常开长盛。

  全面加强组织保障

  林芝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和巡察重要内容,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加强组织保障,先后成立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创评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动解决问题。2018年以来共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00多万元,从政策制定、人才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全面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必修课。2020年以来,各级党校开发民族团结专题45个,举办班次76个,培训学员4600余人次,全市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知晓率达92%。

  筑牢共有精神家园

  林芝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累计开展爱国主义、新旧西藏对比、主题演讲等教育活动上万场次,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入人心。结合“民族团结代代传”“立德育苗”“大手拉小手、小手牵大手”等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持续推进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融入各族青少年血脉。深入挖掘整理历史资源、红色资源,命名和打造了以工布江达县太昭古城为代表的西藏地方与祖国内地交往关系遗址,以波密县扎木中心县委红楼为代表的红色遗迹等19个教育基地,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记忆”工程。大力实施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工程,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和村(居)文艺队实现全覆盖,编撰发行23册、320余万字的《林芝区域文化丛书》,成功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非遗项目50项、代表性传承人40人。墨脱县德兴村等9个村(居)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林芝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位居全区七市地首位,进一步彰显了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林芝市坚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充分考虑不同民族和林芝实际,促进各民族“相亲相爱、犹如茶和盐巴”。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多民族共居环境,成功打造了幸福小区、青年公寓、福建公寓等多民族和谐社区。大力实施《林芝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试行)办法》,完善支持外来产业能手和致富能人落户林芝的政策措施,促成佛山高新技术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等多家企业、高校建立协作关系,并入驻落户林芝;依托永久精准扶贫双创孵化基地,吸引300余家各民族精英团队共同入驻创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帮扶504个村(居)、近5000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各族贫困群众,161家非公企业定点帮扶119个村(居)、1116户4322人。广东67个市县区与林芝全部县区、乡镇结对帮扶,促使各族人民像亲戚一样越走越近、越走越亲。同时,出台《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实施方案》及其测评指标,充分调动和激发各族群众、社会各界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94%、91%。注重示范引领,明确到2025年,全市100%的县区建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8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基本建成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00%的街道、社区建成本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远景规划目标,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巴宜区、波密县、朗县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市人民医院、西藏桑昂曲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察隅县)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米林县格嘎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示范单位;命名市级示范单位35个、县区级示范单位57个,逐渐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林芝特色、符合林芝实际的创建之路。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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