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非遗传承人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资格
日前,记者了解到,拉萨市率先在全区开展了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非遗传承人年终补助依据。同时,拉萨市文化局还拉开了我区“传承人对话”的序幕。文/图 记者 韩海兰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链,科学合理地保护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者昨日从拉萨市文化局非遗办了解到,拉萨市已率先在全区开展了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非遗传承人年终补助依据。同时,拉萨市文化局还拉开了我区“传承人对话”的序幕。
据拉萨市文化局非遗办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多年来对非遗工作的普查、登记、保护工作,目前拉萨市已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县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截至目前,拉萨市有非遗代表性项目167项,涉及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多个门类。为加强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从2017年起,拉萨对市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000元。
为了提高传承积极性,督促传承人补助资金的有效利用,拉萨市文化局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工作。“我们将全面了解传承人的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发放传承人补助经费、推荐申报上一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职、怠慢履职的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单位应当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会被停发或追缴本年度传承人补助经费,并将此经费作为传承成绩突出者的奖励资金,严禁挪作他用;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及相关待遇。”拉萨市文化局非遗办工作人员介绍。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给传承人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引导供给和需求相衔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当代生活,拉萨市文化局于今年3月探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话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非遗传承人的对话工作,搭建传承人交流平台,实现通过政府搭台,企业与传承人实现更好地对接。”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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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目前,自治区藏剧团正在山南市加查县剧场、县文化广场、惹米村、扎西定岗村、尼唐村、热麦村、久堆村、联堆村、香木村、扎雪村、白琼村等地,开展西藏“红色文艺轻骑兵”百乡千村慰问演出暨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六弦情缘》巡演活动,10多场的演出场场爆满。
演出在新编藏戏歌舞《阿吉拉姆的微笑》中拉开序幕,整场演出包括女子合唱《相逢是首歌》、男子独唱《卓玛拉康》、藏戏小品《爱家园》、女子朗玛《幸福生活》等19个精彩纷呈的节目,得到了观众的高度评价。
据了解,围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自治区成立5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自治区文化厅将制定实施《2018—2021年全区现实题材创作规划》,努力推出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力作。将全力打造推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题材话剧《大院变迁》(暂定名)、精准扶贫题材原创藏戏《藏香情》、爱国爱党守土固边题材民族音乐剧《国旗·国土》等一批文艺精品。力争在2019年的上演节目能在今年下半年进入排练阶段。
同时,为实现我区文艺作品、文化产品“既叫好又叫座”,我区文化系统将实施“互联网+文化”战略,立足群众文化需求,拓展我区优秀文化的服务空间,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广大群众对文化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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