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督导检查近700处文保单位
记者11日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获悉,该局与西藏自治区宗教办、发改委、民宗委、旅发委、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公安厅、安监局、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历时1个月对西藏7市地包括寺庙在内的近700处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实地督导检查。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现场整改等形式,对西藏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616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与管理、古建筑主体安全以及文物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督导检查,全面摸清掌握了文物安全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文物安全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消防系统后期维护保养不及时等问题,西藏将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自治区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或以修订《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文物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寺庙文物宗教场所的文物安全责任,细化文物安全责任人和文物安全管理人并落实相应的文物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