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里地区普兰县持续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普兰县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人文风俗,使普兰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处和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项目13处和传承人2名、地市级非遗项目3处和传承人2名以及县级非遗项目16处和25名传承人。
为进一步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管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性,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1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和1名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签订了非遗传承人工作目标责任书2份。同时,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与传承,普兰县两乡一镇分别对西德“果尔孜”、普兰宣舞、赤德“仲”舞、嘎尔舞以及普兰“果谐”等开展推广和培训,并积极利用传统节日和非遗演出活动等契机开展演出。
普兰县为提高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加非遗展演系列活动,2023年6月,举办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演活动。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近年来普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让更多群众了解非遗、认识非遗,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非遗传承保护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
普兰县文旅局积极组织县艺术团和科迦藏戏队以及非遗传承人参加阿里地区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不仅展示了普兰的非遗文化,更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在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让非遗不断绽放出新光芒。同时,科迦藏戏队还赴噶尔县、日土县和札达县开展“弘扬党的二十大精神 绽放普兰非遗传承之美”文艺交流演出活动,演出20余场次,观众达到4500余人次,有效促进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在做好非遗宣传普及工作的同时,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深入普兰镇六个村(社区),对9处非遗项目和2处文化产业开展实地采风,整理完善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资料。同时,通过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片、视频等,不断加大对普兰县非遗文化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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