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今日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出席发布会,介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刘友宾介绍,进入秋冬季以来,各预警城市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有效降低了污染排放,区域实际污染程度较预测普遍减轻一个等级,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污染过程峰值浓度平均值比去年下降8.2%。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近期,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第二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包含18种/类化学品。对列入《名录》的化学品,应依法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11月2日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将对上述两个管理办法完善后尽快发布。
邱启文表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领域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修订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短板,组织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各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有记者问到禁止洋垃圾进口的进展和监管措施,邱启文告诉记者,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地从严把握。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14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持续推进禁止洋垃圾进口工作,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减少,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比改革前的2016年减少71%。2020年底前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胜利在望。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后,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固废法”,做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相关制度的立、废、改工作;积极配合海关总署持续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依法从严处罚进口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集散地、“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行业监管。
针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问题,刘友宾介绍,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各地普遍反映,正面清单既提升了执法监督的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了执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刘友宾强调,实施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和非现场执法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正面清单里的企业,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还是要通过远程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正面清单的纳入条件和编制发布程序,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
此次新闻发布会采用视频发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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