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 10年来治污设施建设进步巨大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已圆满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普查成果除广泛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将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春明介绍,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15个单位和部门与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历时近3年,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五大污染源开展普查,其中,对5万余个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及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实现了预期目标。
杨春明介绍,普查的成果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建成了云南省污染源普查的“一个库”“一张图”;提升了云南污染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培养锻炼了一批具有生态环保铁军精神的业务骨干;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生态环境意识。
普查结果显示,与2007年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10年来,云南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增长1.39倍。工业企业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增长6.68倍、2.12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了4.67倍,处理能力增加了2.58倍,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了2.93倍;生活垃圾处置厂增加了95座,其中,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增加了45个,焚烧处理量增长了119倍,焚烧处理量比例由2.07%提高到了34.2%。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厂增加了14个,设计处置能力增加了88798吨/年,增长7倍。集中处置利用量增加了37959吨,增长12.3倍。
据介绍,普查成果当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另外,普查成果还将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