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9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霍传林、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张钧出席发布会,介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刘友宾介绍,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宣示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是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新的努力和贡献。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采取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推进碳市场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截至2019年底,中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中国将继续保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大的力度,坚决落实习近平主席宣布的目标,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
霍传林通报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三年来的成效和“十四五”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的新思路。他表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总体进展顺利,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持续向好,2019年,渤海优良水质(一、二类)比例达到77.9%,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谋划“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新篇章,启动《全国海洋生态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聚焦关键重点领域和关键区域开展监管,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深度合作,加大海洋工程审批服务;深化海洋微塑料等热点领域的合作交流,打造共同守护碧海银滩的朋友圈。“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将海湾打造成秀美沿海带上的璀璨明珠,以此引领和带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张钧介绍,今年4月,中国海警局联合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监督管理、海洋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海砂开采运输综合整治和陆源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等8个方面实施全领域覆盖、全过程监管,集中整治破坏珊瑚礁、盗采海砂、非法倾废、岸线破坏、湿地侵占等突出问题。
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常态巡查、定期巡查和动态巡查制度,各级海警机构充分发挥95110海上报警平台的作用,生态环境部加强倾废船舶动态监管,精准推送非法倾废线索,常态监督监管全面加强。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突出问题整治有效推进。三是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有关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各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事部门与海警机构全面沟通对接,执法协作配合不断深化。
针对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情况,霍传林告诉记者,2018年11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以来,渤海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渤海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呈向好趋势,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大幅度提高至77.9%,今年一季度、二季度分别达到79.4%和81.6%;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重大突破,纳入消劣行动的10个入海河流国控断面,1月-8月全部实现消劣目标,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共发现1.8万余个“口子”;滨海湿地和岸线整治修复工作进度大大加快,截至8月中旬,已修复滨海湿地面积超过3300公顷,新增整治修复岸线超过58公里。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三省一市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聚焦重点目标指标,协同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推动渤海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同时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有记者问到“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情况,张钧表示,“碧海2020”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管导向,突出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高压严管的成效逐步显现,基本遏制住了海洋生态环境违法高发的态势,取得丰硕成果。今年以来,各级海警机构已查获海砂案件同比增长425%,查扣涉案船舶、海砂分别同比增长360%、337%。中国海警局东海分局指挥福建、浙江海警局成功侦破的1起特大非法采矿案,抓获涉案人员102名,查扣涉案砂船10艘、海砂2.5万吨、现金101万元、黄金3.8公斤,冻结涉案赃款5600余万元,涉案金额约20亿元,涉案海砂数量、金额和冻结赃款均创同类案件新纪录。
针对秋冬季企业分类管控问题,刘友宾介绍,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
《技术指南》一是完善了绩效分级指标,并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等措施,环保水平低的企业需加大减排措施力度。二是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可在严格流程认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对小微涉气工业企业,视情况减少管控;对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原则上不予采取停限产措施。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配套相关指导性政策,指导地方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绩效分级管理流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障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此次新闻发布会采用视频发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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