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批评6家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中国环境报记者 崔万杰 银川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通报批评6家环评编制单位及8名工作人员。
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抽取全区审批的27份环境影响报告书、48份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结果发现8份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涉及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宁夏盛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6家环评编制单位。其中,仅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就有3份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
通报指出,8份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面、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不符合相关规定、大气评价等级判定缺失估算模型参数、部分物质产生量核算错误、未按要求布设水质水位监测点位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五个不批”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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