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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价套餐、定金不退?当心年夜饭套路

发布时间:2024-02-01 10:13: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 陈越)年夜饭已进入倒计时,某外卖平台数据显示,2024年1月以来,上线年夜饭堂食套餐的全国餐饮商户数量增长近4倍,相关套餐订单量增长超300%。年夜饭是家人欢聚团圆时刻,但预定年夜饭的“套路”也让人防不胜防:有的普通餐馆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人均消费须达到数百上千元才能订包厢;有的推出了各式各样的套餐,大多在2000元起步,套餐内的菜品大部分不在日常菜单里;年夜饭定金交多少、定金能不能退,有的都是餐馆说了算....

  年夜饭一座难求

  律师说法:定金应该交多少?能退吗?

  “今年除夕不放假,父母也还没退休,下班回家再做年夜饭根本来不及。想着在餐厅订一桌年夜饭,但包厢早就没了。” 家住北京的王先生告诉记者。

  近日,央广网记者拨打了多家餐厅的订餐电话,被告知年夜饭晚餐时段包厢早已被定完,有些餐厅包厢甚至在元旦前夕就已被预定完毕,除夕黄金时段餐厅大堂也已满座,仅剩少数几家餐厅还有少量席位。其中一家餐厅的负责人表示:“大年三十我们有11—14点、16—18点、19—21点三个时段可以预定。现在下午和晚上的都订满了,只剩中午还有一个包厢。”记者询问“限时就餐时间只有两个小时是否有点仓促”,该餐厅负责人表示:“没办法,后面还有客人等着,晚上员工也得回家过年。”

  随着春节临近,年夜饭预定“一厢难求”,进入了“卖方市场”,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套路。首先是定金套路。预定年夜饭,大部分餐饮门店都要求缴纳定金。

  央广网记者拨打了某老字号东三环分店的订餐电话,工作人员回应:“6人位包厢套餐2980元,定金1000元,临时有事取消订餐的话定金不退。”南四环一家知名新疆品牌餐厅表示,“不管预定哪种价位的年夜饭,都需要交1000元定金,如果在就餐时间一周内提出退订,就不退定金了,提前一周提出,可以退。”

  南京一位律师向央广网记者解释:“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按此计算,2980的套餐定金不应超过596元,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临时有事取消订餐,餐厅理论上应该退还收取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部分即404元。

  套餐价格“狂飙”、变相设置最低消费?

  律师建议遇到这些情况可维权

  “家里人平时经常在这家餐厅聚餐,结果今天预定的时候发现年夜饭套餐价格要比平时同样人数吃饭的消费价格贵三倍!”王先生吐槽,“但是没办法,别的餐厅也打过电话,不是没座位就是套餐太贵,明年在家吃算了。”

  年夜饭,大部分消费者的第一印象是“贵”。对比了多家餐饮名店的年夜饭套餐后,央广网记者发现,套餐价格基本在千元以上,除去各店的经典菜品外,大部分是专门为年夜饭准备的新菜品,消费者也无从比价。另一方面,部分餐饮门店设置包厢消费的最低条件,消费价格无形中被抬升。

  上海融力天闻(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顾蓉对央广网记者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这表明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否则会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也曾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其次,商家设置‘低消’这种行为,还有可能构成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违背《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在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最低消费标准或套餐才能使用包厢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也呼吁全行业维护好北京年夜饭市场,协会表示,严禁“时令价”、严禁不标价、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餐饮企业年夜饭除提供多种形式的套餐,还应提供适合特殊需求的点餐菜单。

  江苏省消保委也针对年夜饭“痛点”发文,呼吁商家不能变相设立最低消费,监管部门要精准执法,倒逼餐饮经营者规避套路点、侵权点、浪费点。

  许峰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面对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可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年夜饭消费种遇到了消费难点,可以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进行反馈,央广网将持续关注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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