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国家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发布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日前,我国商务部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五国经贸主管部门通过了《澜湄国家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简称《规划》),作为经贸领域成果纳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内比都宣言》。
商务部亚洲司负责人解读《澜湄国家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时表示,澜湄合作是流域国家共商共建共享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将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合作、水资源、农业和减贫确定为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商务部牵头对外开展跨境经济合作有关工作,对夯实经贸合作基础、促进贸易投资合作发挥重要作用。
《规划》旨在落实澜湄国家领导人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贸合作的重要共识,围绕在跨境经济合作领域的政策沟通、发展对接和创新性合作,就贸易投资、跨境物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展览展会、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经济技术交流等相关方面进行规划,对澜湄各国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将进一步提升各成员国间跨境经济合作水平,促进次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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