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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今年9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购物需达500元

发布时间:2023-09-01 09:26: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宁波8月31日消息(记者 陈金莲)记者从宁波召开的相关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宁波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其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位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T2航站楼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专用退税场所(央广网发 戴斌昱供图)

  根据实施方案,选择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实施离境退税,宁波海关在机场T2航站楼出境大厅设置海关验核点。选定宁波通商银行作为退税代理机构,目前已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T2航站楼离境口岸隔离区内设置专用退税场所。

  据宁波市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二是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三是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四是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记者了解到,除了宁波的退税商店,在全国各地退税商店购买的物品,在符合退税条件的情况下,均可以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退税点办理退税业务。

  据悉,下一步,宁波还将参考旅游路线、特色商品、入境消费情况等,进一步布局退税商店。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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