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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春运出行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1-09 14:41:00来源: 山西日报

  1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春运出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方式,为人民群众平安顺畅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1 自驾出行请合理安排行程。出发前要保证充足睡眠,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要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2 出行前请借助导航软件提前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及备用线路,了解沿途天气变化、交通管制等情况。

  3 驾驶人务必提前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部位,消除安全隐患。

  4 自驾出行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避开日常交通堵点、施工路段、商圈路段、车站周边路段。

  5 拼车、租车、自驾车出游的朋友,选择正规客运车辆出行,请勿超员。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6 禁止乘坐货车、拖拉机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7 上车请系好安全带。要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不得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8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9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流量大或交通拥堵时,按顺序依次排队通行,不插队、不挤占应急车道。

  10 驶入高速公路隧道前提前减速,开启大灯。进入隧道后应按车道行驶,不得变更车道和超车。

  11 在高速公路驾车遇团雾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选择就近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服务区暂避。如已进入团雾区,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近光灯,切忌就地停车。

  12 在县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时,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灯光提醒对向来车。

  13 驾车发生事故后,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陈俊琦)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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