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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500万元!广州发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2-12-09 11:18: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12月9日消息(记者夏燕)12月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下称“《告诫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广州市民在药店选购药品(央广网记者 官文清 摄)

  《告诫函》指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不得捏造、散布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不得捏造、散布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以及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信息;不得散布含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信息;不得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

  《告诫函》明确,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商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医疗药品用品。不得大幅提高医疗药品用品的销售价格,利用各种手段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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