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12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23项举措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分工方案》,在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方面,我区要求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面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逐步建立长效排查机制。要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要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要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要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
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方面,《分工方案》明确,要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要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全面实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要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予以合理优惠,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要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分工方案》在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方面提出,要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要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22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要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要持续规范中介服务。要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政策资金“免申即享”、精准直达。
在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分工方案》要求,要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要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方面,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要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要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记者 周一青)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