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文具刺客”!北京市要求文具销售明码标价,严禁低价诱骗高价结算
央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 针对开学季备受关注的文具乱标价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出手整治。据“北京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为维护文具销售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文具销售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下称《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应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告诫书》强调,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文具销售经营者在销售文具过程中,应当依法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同一品牌或种类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同时,《告诫书》指出,经营者要主动防止价格欺诈行为。文具销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应当对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时、全面自查。销售文具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销售文具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严禁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文具销售经营者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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