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脱贫攻坚见证物纳入革命文物范畴
北京市文物局近日发布通知,推进本市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公布工作。与第一批革命文物相比,此次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文物纳入名录公布范围,涵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成就和重大事件的代表性见证物、纪念物。
去年,本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包含北京大学红楼、天安门、双清别墅等15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出版物、纪念章、武器、个人用品、信件等2111件(套)可移动文物。名录范围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主要包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
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涵盖范围更广,纳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是本次革命文物名录核定重点。
相关单位将系统梳理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物资源;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研究并推动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成就和重大事件的代表性见证物、纪念物核定公布为革命文物。
市文物局表示,要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为基础,做好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核定、报送工作,基于革命史实和文物价值,严格把关、审慎确定拟向社会公布的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符合革命文物认定要求但尚未定级的实物藏品,要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组织开展定级、备案工作。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也将同步推进,各相关单位将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能力,深入挖掘革命文物资源和价值,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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