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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协定》《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生效 向世界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迈进

发布时间:2022-05-17 08:53: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黄玉玲)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简称《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情况。

  5月16日新闻发布会现场(国家知识产权局供图)

  据悉,5月5日《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这两部国际条约的生效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重要成果。

  加入《海牙协定》 助力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

  记者了解到,《海牙协定》是用于保护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一项国际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一管理。《海牙协定》最早于1925年在荷兰海牙缔结,历经多次文本修订,其缔约方不断增加,影响力日益扩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介绍,我国所加入的是《海牙协定》1999年日内瓦文本。同时,我国是“海牙联盟”的第77个成员,目前“海牙联盟”包含75个国家和两个政府间组织(欧盟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共覆盖94个国家。

  魏保志解释,“海牙体系”为创新主体提供了一种简捷高效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程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际申请、使用一种语言、支付一种货币,就可以在多个缔约方申请外观设计的保护,显著降低了企业在产品全球化布局过程中的外观设计注册成本,大幅提升注册效率。二是申请人在日后如有权利变更、保护期续展等需求时也只需向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请求,即可在所有指定缔约方生效,极大方便了创新主体对外观设计权利的集中化管理。

  魏保志称,加入《海牙协定》,有利于中国企业积极融入外观设计全球化体系,促进工业外观设计的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同时,也有利于把国外先进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引入中国市场,有利于我国工业领域的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马拉喀什条约》将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

  《马拉喀什条约》由联合国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于2013年6月27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2016年9月正式生效,现有88个缔约方。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在发布会上介绍,该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条约规定了受益人不仅包括盲人,还包括更广义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其使用作品的形式包括盲文版、大字号版或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马拉喀什条约》为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为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进口提供便利,解决无障碍格式版本匮乏问题。

  赵秀玲表示,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是中国版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批准加入条约是版权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促进残疾人权利保障的重要体现。条约生效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彰显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负责任大国担当。

  值得注意的是,盲人、视力障碍者是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全球视力障碍者达2.53亿人。在中国,视力残疾人达1732万。其他阅读障碍者涉及的人数更加庞大。

  对盲人、视力障碍者和其他阅读障碍者而言,欣赏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最有效方式是阅读盲文图书、大字图书、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作品。但其制作成本高昂,版权许可是其中一项较大支出。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出版的数百余万种图书中,只有不到10%,以无障碍格式版提供给阅读障碍者使用,而阅读障碍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承担这些成本非常困难。

  赵秀玲提到,根据《马拉喀什条约》和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在特定的情况下将受到一定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著作权人部分承担了改善阅读障碍者获取作品能力的义务。届时,依法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包括利用其它相关国家作品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我国阅读障碍者可以获取的作品资源将进一步丰富,获取作品的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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